非物质文化遗产
五姑娘为嘉兴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  《五姑娘》是流传于嘉善农村的民间叙事诗,与此同时,又有散文体口头故事的传播。故事来源于清咸丰年间嘉善县洪溪镇小河村方家浜的真人真事。青年农民徐阿天和地主小姐五姑娘相爱,遭到五姑娘哥哥杨金元的残酷破孩,五姑娘被活活逼死。事件发生后,在当时震动很大,人们非常同情五姑娘的遭遇,憎恨并谴责杨金元。在料理五姑娘后事时,众亲百眷请了一位姓陆的裁缝师傅给五姑娘做寿衣,陆师傅了解到五姑娘与徐阿天恋爱的细节及不幸遭遇后,以传统的十二月体的民歌手法创作出了十二月花名体田歌《五姑娘》。作品讲述了封建时代富家女与长工之间因地位悬殊,恋爱受阻,最终生离死别的悲惨故事,歌颂了青年男女纯真的爱情,控诉了封建家长制的罪恶。陆师傅是一位走百家到处营生的裁缝师傅,他走到哪里唱到哪里,为五姑娘鸣冤叫屈,人们也非常喜欢听他唱,并跟着学。就这样,五姑娘的故事借助裁缝陆师傅传唱的民歌在各地传播开来。不长时间,当地及附近地区农村的很多老百姓都能唱《五姑娘》田歌、讲五姑娘的故事。

  五姑娘的故事流传面很广,嘉善县各镇(街道)都有相关故事流传,在江苏吴江上海青浦等地也有五姑娘故事流传。田歌《五姑娘》是流传至今的民间叙事田歌的代表作品,在民间已传唱了一个世纪。其叙述的故事极富亲和力,在嘉善当地影响久远。新中国成立初期,嘉善县文化馆组织人员去洪溪采访,时任文化馆馆长何焕编写出了故事《五姑娘》。1953年开展“婚姻法”宣传时,洪溪徐正荣、徐茂春创作田歌剧《五姑娘》,以五姑娘与封建礼教斗争,勇敢追求爱情的事例配合宣传。史金龙、王爱宝夫妻俩扮演的徐阿天、五姑娘,第一次把五姑娘的形象搬上文艺舞台。1954年,剧作家顾锡东根据田歌《五姑娘》改编成十二场越剧《五姑娘》,由浙江省越剧二团演出,并在1957年参加了浙江省第二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,获得编剧一等奖。2004年,何兆华、刘志康、金梅、莫凡等人根据嘉善田歌改编的音乐剧《五姑娘》又一次将五姑娘的故事搬上了舞台,获得第七届中国艺术节“文华奖”。 本文来自 天下民宿 BNBVISTA.COM

  五姑娘故事的主要传承人是嘉善县洪溪镇镇东村方家浜农民史金龙(1920年出生),他是田歌剧《五姑娘》中徐阿天的最早扮演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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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姑娘被列入第二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 天下民宿

  信息来源:嘉兴市图书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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