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
拉萨风筝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  拉萨风筝流行于西藏拉萨、日喀则、泽当等地,并传播到邻国尼泊尔不丹,清代盛行于藏族上层。十三世01偏爱风筝,曾为专供风筝和加工筝线的“上哉”加封印章。

  1八月卫藏地区风力较足,是放风筝的季节。民间认为,风筝放早了,秋季就会过早终结。拉萨风筝的放飞有许多规定。在时间上,拉萨在雪顿节后放飞,日喀则必须由东头宗的俗官先行放飞。风筝的形制与使用有年龄的规定,如六轴、八轴、十轴风筝,必须按年龄大小分开选择。藏族风筝形态较为单一,多为菱形平面,但讲究彩绘图案,有“加沃”(大胡子)、“古玛或古那”(钉头或黑头)、“米洛”(瞪眼)、“其瓦”(龇牙)、“帮典”(围裙)、“嘎林”(腿骨号)六种。因色彩艳丽,放飞时天空一片斑斓。平时这些风筝悬挂在墙,视为升腾运气的圣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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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拉萨风筝的放飞技巧体现在空中的争斗玩耍。放线与收线的微妙变化,可以使风筝在空中迅速地升降、旋转、左右打滚。最大的特点是“打架斗殴”,最后断线飘走者为败。各种打斗技巧最后都集中在“绞线”上,线的质量至关重要,故在制作时有一道工序即上“那”。“那”的主要成分是玻璃碎粉,加入一种粘性较好的植物“旺拉”,调上捣碎的大米、白糖和水搅拌煎熬。等冷却到一定温度时,将“那”放在手心,将风筝的线从指间穿过,使粘上粗细不等的“那”如同锯齿。拉萨风筝的制作具有季节性。每年秋季在拉萨、日喀则等城镇有人专门做风筝出售。日喀则的拉达卡其和拉萨的次仁等家族风筝制作技术精湛、特色鲜明,颇有影响。但现在一批有造诣的风筝艺人相继去世或年迈古稀,技艺面临失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