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狗猪头肉与扬州扒烧整猪头齐名,都是北方猪头肉做法的代表。不同的是,扬州的猪头是整形上桌的,而宿迁的猪头肉是切成块烧的,外形上与红烧肉无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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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狗猪头肉传统手工技艺已入选宿迁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,此菜被列入《江苏名菜谱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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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狗猪头肉始创于清朝乾隆十二年(1747年),创始人黄德原籍安徽滁洲,时因水患逃难到宿迁,因擅烹饪,先在通岱街(今东大街)南首设摊,后又开了一个小酒馆。黄德为人厚道,烹制的猪头肉价廉味美,生意日渐兴隆。
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乾隆第三次南巡来到宿迁,他没有惊动当地的官员,而只是和几个贴身侍卫乔装打扮到宿迁城里明察暗访。乾隆一行在城中遗蹓跶闲逛,不知不觉就到了晌午,皇上这时才感觉肚子有点饿了。这时,他们来到宿迁的东大街南首时,只觉得随着轻风飘来一阵阵香味,甚是诱人,于是顺着香味寻去,只见在不远处有一家卖猪头肉的小酒馆。在宫里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乾隆皇帝不相信猪头肉会有这么香,他将信将疑地要了一份猪头肉,品尝后连声赞叹,“美哉!美哉!佳肴也!”随之,乾隆吩咐侍卫叫来店家,问道“姓什名谁?”因黄德乳名“大狗”,乡里食客都昵称他“黄狗”,店家随口答道:“客官,小人姓黄名三,人称黄狗。”乾隆一听大笑,深觉有趣,随口吟诗一首:黄狗猪头肉,酥鲜嫩烂香。宫中亦未有,海内应无双。待皇帝走后,黄三才听人说起刚才称赞他猪头肉好吃的客官乃当今圣上。于是,精明的黄三喜不自禁,忙把乾隆爷吃剩的那碗肉汤留了下来,次日兑进新制的猪头肉锅里一起烹制,并把酒馆的招牌改成“黄狗猪头肉馆”。从此,用老汤兑新汤,日复一日,代复一代地传下来,黄狗猪头肉从此便名声大振,生意兴隆,世代相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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